【心声】民盟中央:在政治协商中承担起应有责任

时间:2022-10-08 添加者:钱程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对以往政治协商工作实践进行总结提升后作出的制度性、机制性安排,明确了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指导思想、原则,对政治协商的组织领导和职责、对象和内容、活动筹备和开展、成果运用和反馈、保障机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体现了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政治协商效能的决心和行动力。

民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一直以来,民盟各级组织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民盟中央领导每年多次参加中共中央召开或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近年来就“一带一路”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教育优先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民盟各级组织还通过参加政治协商会议,作大会发言和常委会发言,提交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参加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充分利用政协平台议政建言。《条例》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直接开展的政党协商,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开展的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明确为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方式。在《条例》的制度保障下,民盟将在政治协商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民盟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发扬民主、坦诚协商,坚持政治引领、凝聚共识,将民盟“奔走国是,关注民生”的优良传统融入政治协商工作中,协助中国共产党把政治协商工作的部署落到实处。

(来源:人民日报 原标题:积极参与政治协商 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谈《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